近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经多年不懈努力、研判攻坚,成功破获饶阳“2007.07.10”强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常某在江西省南昌市落网,一起12年前的女孩失踪迷案终于真相大白。这是继“2011.01.09”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2005.12.02”饭馆杀人案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连续攻克的饶阳第三起命案积案,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剔除了又一重大安全隐患。
办案民警在工作
2007年7月10日,饶阳县公安局接到大迁民村一村民报警:其未成年的女儿突然失踪,且失踪前有怀孕迹象,怀疑曾遭人强奸。
接报后,饶阳县公安局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全力查找失踪女孩下落的同时,成立了工作专班围绕女孩是否遭人强奸展开调查走访,积极寻找有价值线索。就在民警入村走访期间,大迁民村村民常某(男,时年38岁)突然去向不明,有村民反映接到了常某的一个电话,称其与失踪女孩已经远走他乡。2007年10月,根据前期侦查结果,民警以涉嫌强奸罪将犯罪嫌疑人常某上网追逃。
12年来,警方始终没有放弃对常某的抓捕和对失踪女孩的找寻。今年6月份,“亮剑2019”专项行动开展以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再次重启了该案的调查工作,通过广泛发布协查通报,最终使该案迎来了转机。
犯罪嫌疑人落网
9月初,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向饶阳县公安局通报,发现了上网逃犯常某在南昌市活动的踪迹。饶阳县公安局立即派出抓捕民警奔赴南昌展开工作,在南昌警方的配合下,最终获取了常某的确切藏身地点,并于9月8日晚将其成功抓获。
据常某交代,当年其引诱被害女孩发生了两性关系,后致女孩怀孕。2007年7月10日,常某见事情即将败露,于是将被害人诱骗至家中杀害,将尸体掩埋后逃匿。为掩盖犯罪事实,常某在逃跑途中还故意给同村村民打电话,制造了被害人与其私奔的假象。
犯罪嫌疑人指认抛尸地点
9月16日,办案民警从南昌市将犯罪嫌疑人常某安全押解回饶阳。据其供述,民警在嫌疑人家化粪池中起获被害人尸骨,失踪女孩12年沉冤得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