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昌俊
媒体评论员
针对有网友投诉山东防疫人员拖拽殴打居民一事,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于11月8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通报,11月7日16时许,兰山区兰山街道社区防疫工作人员陆某亮、赵某政、赵某洲等人与社区居民发生冲突,并实施拖拽、殴打等行为。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受案调查。目前,违法行为人陆某亮、赵某政、赵某洲等7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网传视频显示,多位着白色防护服的防疫人员对一名男子进行拖拽、推搡,该男子倒地后仍被防疫人员拉着衣领拖行数米,紧接着又有不止一名防疫人员对其实施脚踹、殴打等暴力行为。此后还有一名女子也疑似被拖拽倒地……这样的暴力行为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着实让人震惊。尤其是当施暴者身着白色防护服时,这种观感上的冲击力就更为强烈。
对于暴力一幕发生的原因,有网友表示,起因是居民向防疫人员询问解封管控的时间。这一说法目前未获得官方的证实,但无论具体事因如何,一群防疫人员对赤手空拳的居民拳脚相向,都没有任何正当性可言。施暴的7人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也在法律角度确认了这一点。
类似的现象在过去两三年的防疫期间,并不是孤例。但从处置结果看,像这次临沂公安机关如此立场鲜明、果断的不多。相较于此前类似事件处理上的模糊性,这份及时的官方通报结果,显然更契合公众对法治、对依法防疫的期待。
它说明,不论现象背后的具体事因为何,无论施暴者是谁,只要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哪怕是防疫人员也不例外,这是基本的法治之道。
客观说,防疫期间,一线工作人员的确辛苦,社会多一些理解也是应当的。但是,对大部分防疫人员付出的认可与理解,绝不代表应该接受和纵容有些防疫人员的滥用职权和随意施暴。
如果说同理心和共情力,是对防疫人员一种相对更高层面的要求,那么恪守法治边界,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当是所有防疫人员和防疫行为必须敬畏的底线。一旦破坏这种底线,就不是在抗疫,而是在添乱;不是在尽责,而是在违法乃至犯罪。
事实上,一些基层防疫人员的粗暴做法,确实也给防疫队伍抹了黑。对这类现象进行偏袒和纵容,是对其他为防疫真心付出的工作人员的不公,因为它损害的是整体形象,甚至是社会对于防疫政策的认同度。
要知道,疫情起初时,不少人将着白色防护服的防疫工作者称为“大白”,这种浪漫化的称呼,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对防疫人员的认同与接受,我们要提防的是,“大白”的语义在舆论场发生隐隐的变化,比如变成某种权力乃至特权的代名词。
这是值得警惕的。因为,任何制服都带有权力象征的意味,防护服又具有隐匿身份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于“大白”的行为没有足够的规范,难免会诱发一些失范的、用力过猛的,与公民合法权益形成冲突的行为。
一些地方对个别公民违反防疫规定的做法严厉打击,而对一些防疫人员明显超出法度的行为却未未能及时、依法处理。这种区别化对待,有违法治精神,在这个角度看,此次公安机关对于暴力对待居民的防疫工作人员依法予以行拘,无疑具有积极的示范价值。
除了公布处理结果,公安机关在这次通报中的表态也值得关注: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对侵害公民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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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对常识的重申:防疫之下,任何人都没有特权。“大白”,包括所有以防疫之名出现的人员,也没有特殊权力。只要侵害公民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都该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这也是对所有基层防疫力量的告诫:防疫的“权力”首先是来自法律的授予,于法无据的权力,是不被允许的,更不是随随便便找个理由就可以逾越法治。
越是在当前复杂的防疫背景下,相关方面越有必要拿出更多实在的举措,来捍卫这一法治共识,谨防防疫中的“乱作为”,破坏了法治生态和社会法治信任。确保防疫运行在法治轨道,是维护法治,更是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共识,这是退无可退的底线,必须成为防疫当中坚守的红线。
鄂尔多斯对公民紧急避险权的强调,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对“大白”暴力伤人事件的依法处理,都是对这一常识的捍卫。我们期待看到更多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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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张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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