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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
# a$ S3 s* p' H4 N$ ^新移民其中一個最感混淆的題目,就是攜帶現金出入境的相關政策。網上論壇的「經驗分享」不乏「加國海關很嚴格」、「隨時罰款充公」之類的訊息。更有網友提供五花八門的「藏錢」方法,例如將錢捆綁在身上、在皮包裏縫製暗格等、朋友「互相幫忙」帶錢等。究竟,加拿大准帶多少現金入境?/ @% D6 F1 O3 J( E1 o
重點解謎:
- ?5 ^8 T; ^7 O2 N' P/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強調,攜帶的貨幣總價值達到1萬元加幣或以上者,都必須「如實申報」。加拿大並未規定攜帶現金出入境的上限,證明錢的來源是否「合法合理」才是決定能否順利通行的「最關鍵」因素,而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打擊國際金融犯罪,嚴防不法分子「洗黑錢」。4 [9 p; E$ a* [8 E( `$ C
詳細解說:
- I. G, A' @( i/ r* e+ O3 J, B, m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的發言人布爾克(Jennifer Bourque)表示,所有出入境的旅客都應了解,只要攜帶的貨幣(包括紙幣、硬幣等一切可用作交換的錢物,currency and monetary instrument)總價值等同1萬元加幣或以上,都必須如實申報。. E* W, y( X3 A/ S9 C
這種政策並不是要為難旅客,而是為了打擊國際金融犯罪及恐怖分子,防止不法分子透過此種方式「洗黑錢」。
* }0 k0 e1 ~: g! [3 I `6 r- |# w加拿大並未設定攜帶現金出入境的上限,1萬元只是要申報的「門檻」,最關鍵在於可以證明錢的來源是否「合法合理」,所提供的資料要經得起CBSA的審核。$ |2 z6 F7 E8 J9 N' L! c+ }: e
布爾克指出,在常見的違規案例中,很容易發生對「政策誤解」的情況。比如有的旅客找理由,說攜帶的是不同的幣種,又或是現金總額裏有很多屬於配偶、家人和商業伙伴的錢,不是自己的。4 [6 Q) J3 C2 Q- N1 |9 A7 ~9 K* {
布爾克強調,每一個旅客都要填寫入境申請表(出境時則取決於旅客自身是否有要申報的內容),不管現金是什麼貨幣或屬於誰,只要總價值等同1萬元加幣或以上,就都應該向CBSA申報。
7 e7 Z1 b9 N# G" Z4 L對於違規後可能有的懲罰,布爾克就說,CBSA有權沒收超過1萬元「門檻」的所有未申報款項,如果發現錢的來源不明或有資助恐怖主義者的嫌疑,則款項可會被永久性沒收(當事人還可能受到檢控);反之,當事人可在繳納250元至5000元罰款後(根據不同的違規情況而定),有條件申請退還被沒收的款項。
) w7 |8 ^$ T6 M" L2 T7 E在溫哥華國際機場工作的CBSA官員進一步向記者解釋,稱旅客不必對申報感到緊張或不安,比如有旅客要出境去美國的拉斯維加斯,身上帶著1.5萬加幣,即使對方說「我去拉斯維加斯碰碰運氣」,也是可以接受的理由。6 P/ R' s+ Y8 B) V) O/ W% Z
當然,CBSA還是會對申報者的資料進行審核,比如工作收入、個人資產是否可以提供相對應的現金數額等,但這些都屬於受保護的調查,即只會向「加拿大金融交易和報告分析中心」(簡稱FINTRAC)提交報告,也不會有個人隱私泄露等問題。
% R1 Z) L' |& b對於有旅客將錢用膠帶綁在身上,又或是在皮包裏設置暗格等,該官員就笑說,「旅客選擇怎樣的帶錢方式都沒關係,達到申報數額,就要如實申報才是一切的重點。」3 h% p* a9 E5 i) ~+ b3 ?
加拿大歡迎遵紀守法的旅客,只有心懷不軌、想冒險闖關的罪犯才該擔心,CBSA的法網疏而不漏!詳情請參考http://cbsa-asfc.gc.ca/security-securite/cbcr-dmte/how-comment-eng.html。個案:# ] T& d5 ~# i
新移民魯先生和太太2年前登陸溫哥華,他表示,曾花很多時間瀏覽本地生活論壇,分享前人攜帶現金入境的經驗,其中他最關心的議題是「最多可以帶多少錢」、「帶了是否應該全部申報」、「如果出現問題,要如何應對可能的懲罰」等。
$ X- {" l4 X B' M; O8 O& [但他最後總結出很多網友的觀點,都集中在「加國海關對現金審查很嚴格」、「新移民可以任意帶錢」、「如果出現問題,最少罰款250元,最嚴厲的是沒收全部現金」。更有所謂的「好心人」為他支招,鼓勵他將錢捆綁在身上,或是塞入寬大的皮帶內,甚至在背包裏縫製暗格等,還宣稱這些方法都經過很多人實踐,可以比較有效地逃避檢查。' I8 v8 g8 j1 f- M& v) K9 X Y* P
為了保險起見,魯先生和夫人第一次登陸時各自只攜帶了8000元加幣,還有計劃中的6萬元則是後來通過銀行匯款而來。
0 x. d& p, P) G! N- c7 V) @他強調,雖然後來慢慢了解到每次出入境,都可以攜帶1萬元以上的現金,但鑒於對「申報」有一種莫名的恐懼感,不確定是否只要「講實話」就能獲得通過,加上整個過程要給出很多個人資料,如收入來源等,有一種隱私受到侵犯的感覺,所以至今都沒有在出入境時攜帶超過要申報的數額。3 K& |# Z4 v: u1 j, a; m! S6 ?6 ]7 {# X
在本地就讀大學的中國留學生Ashlee則說,剛出國時家人通常用匯款的方式寄來學費和生活費,但之後她和朋友發現一種「互幫互助」的方法,比如有人要回國探親,她就會讓國內的家人準備好3000元以內的加幣,再委托朋友帶回來,有時可能會帶更多,但怎麼也不會超過5000元,為的也是避免「申報」的麻煩。
$ D0 C2 A, Y) S. X4 B$ F, p她說,每隔幾個月或是到了學期間的假期,就有不少同學會回國探親,只要有1至2人幫忙,就基本能帶夠一個學期所需的所有費用。不過她也指出,這樣的方式也會有潛在的麻煩,她曾經就聽說幫忙帶錢的人把錢「弄丟了」,搞到雙方都十分尷尬,一場糾紛下來朋友都沒得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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