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渥太华女子未听取离婚律师的建议﹐后来却又起诉该名律师失职。安省上诉庭周四维持较低等法院的裁决﹐驳回女子的诉讼。尽管法庭减少女子须承担的诉讼费金额﹐但那仍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加拿大 51网 安省上诉庭维持低等法院驳回该诉讼的裁定﹐但指出﹐低等法院法官下令马库斯(Louise Marcus)﹐支付逾16万元诉讼费的做法不妥。
9 ~- [9 D4 r: ~ B# c7 C$ d上诉庭下令﹐马库斯向律师科克伦(Carol Ann Cochrane)支付6万元庭审费﹐及另外2万的上诉费用。上诉庭在裁决中指出﹕“为使这些法律程序有个仁慈些的结局﹐本庭应确定妥当的庭讯费用﹐而不是将个案发回审讯庭重审。” 法庭文件显示﹐马库斯在2005年8月与丈夫分居﹐他们起草了分居协议。此后﹐马库斯征询科克伦的法律建议﹐而后者提醒她﹐不要在最后协议上签字。 : v$ W& m. z$ o& P/ Y1 |, i
马库斯并未理会该建议。约一年之后﹐马库斯求诸法庭﹐试图撤销分居协议﹐并起诉科克伦。她说﹐由于律师的疏忽﹐她损失8万元。 2012年初﹐安省高等法院法官沃肯廷(Justice Bonnie Warkentin)﹐在8天庭审后驳回她的诉讼。 沃肯廷裁定﹕“正是马库斯本人选择不考虑或未能考虑被给予的法律建议。”沃肯廷还判定﹐事实上﹐马库斯并未蒙受任何真正损失。法官在严厉的判词中指出﹐原告不合情理地指控科克伦。他裁定﹐马库斯支付全部诉讼费用。 沃肯廷认定﹐马库斯指科克伦不诚实﹐伪造文件。而上诉庭裁定﹐法官沃肯廷的这一判定不正确﹐所以不应在这一结论基础上﹐厘定原告所应缴纳的法律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