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多伦多市北约克一间华人教会担任执事的家庭医生钟宝穗﹐年初被安省内外科医生会(CPSO)裁定未能维持专业标准后﹐昨进行惩处聆讯。控辩双方律师已就惩处方案达成共识﹐并向纪律聆讯委员会提交联合建议﹐包括由医生会向钟宝穗予以谴责﹐以及钟须一次过支付4,660元的一日诉讼费。 医生会予以谴责 付4,660元诉讼费 2 A+ p: n) \% O, V
已于2012年6月退休的钟宝穗更于今年4月﹐以书面承诺今后不会向安省内外科医生会或其他地区﹐重新申请医生执照。聆讯委员会接纳惩处方案后﹐退庭商议﹐择日作书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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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Z8 m5 i. U( m钟宝穗与太太步离安省内外科医生会大楼﹐即用大型雨伞遮掩两人面部。(王咏瑜摄) q$ b0 l+ X# ~* P* A. p/ k3 w! ]
惩处聆讯昨午结束后﹐钟宝穗由其太太陪同下离开医生会时﹐因不满在场记者拍摄﹐两人分别用雨伞及文件夹拍打本报记者及另一报章记者的镜头。
: z* T: S& |8 `% p- ~昨日聆讯中﹐代表医生会的律师向纪律聆讯委员会读出受害人声明(The Victim Statement)﹐事件中的原诉女病人表示﹐“这件事情虽未为其生活带来经常性的负担﹐但其实已在不知不觉中渗入其思绪及生命当中”﹐令她“感到压力﹑愤怒及悲伤”。当她父亲过世后﹐她“才体会到自已为事件感到多难过﹐这份难过一直潜藏心内超过20年”﹐“到钟医生诊所接受检查的每个情景如今仍然历历在目”。 投诉人又指﹐直至其“父亲离世﹐母亲转至其他教堂﹐自己亦成为人母﹐才意会到将事件公开﹐有多么重要”。她向医生会投诉时﹐亦经过内心挣扎﹐“包括要亲自在聆讯中作供”﹔“自己的动机与诚信被质疑”﹔“面对教会教友的目光﹐以至责备的面孔”。然而﹐因为自己至今仍受事件困扰﹐为了日后好好生活﹐她只好孤注一掷。 对于聆讯结果﹐投诉人表示可以接受﹐因为事件总算告一段落﹐自己“亦可继续向前走”。“钟的退休至少能确保自己的经历不会发生在其他女孩身上”。她亦希望自己的敢言﹐“能鼓励其他有相同经历的女孩明白﹐错不在她们﹐应勇于面对”。
- ~$ w' x4 B# y+ k) @$ \. _在昨日的惩处聆讯中﹐钟的代表律师首披露﹐在正式公开聆讯前﹐当事人愿意承认自己未达专业水平﹐以换取医生会撤销性剥削罪名﹐但最后不果﹐令其当事人“被迫”接受聆讯。 至于医生会代表律师则表示﹐钟并非初犯﹐早在2002年时﹐医生会已接到另一名病人投诉﹐并“关注”钟频密检查女病人下体及未有尊重病人私隐。当时﹐钟虽然声称明白到医生会的“关注”﹐但仍故伎重施近10年。 钟宝穗一名女病人于2010年1月向安省内外科医生会投诉﹐指她在15至19岁期间(即1986年至1991年)﹐经常不必要地为她检查乳房﹑直肠及骨盆。此外﹐当她宽衣期间﹐钟不但没有避席﹐更未有将布帘拉上﹐还主动为病人解开胸围及脱下内裤﹔并任由她赤条条地躺?被检查﹐没有提供覆蓋物﹔以及不恰当地触碰她的大腿内侧。 医生会纪律聆讯委员会最后裁定钟宝穗未能维持专业标准﹐但是性猥亵(sexual abuse)的指控就不成立。
0 O0 s4 O8 L g6 ?. j钟宝穗雨伞拍打记者镜头 加国华人网上家园 - 51.CA 出席昨天惩处聆讯的媒体只有本报及另一报纸。聆讯结束后﹐包括本报在内的2名记者如常在医生会门外等候﹐目的是要拍摄钟宝穗离开的照片。在场记者等候约20分钟﹐钟宝穗终在太太陪同下步离医生会。适逢昨日落雨﹐二人为逃避记者拍摄﹐他们甫出门口﹐即撑开大型蓝灰色雨伞遮?二人面部。 ; }9 I% v$ {. ^- F- I& b, ]
在场另一名记者追上前拍摄钟宝穗与太太﹐一度被钟太使用手上的文件夹拍打其镜头。(王咏瑜摄) 钟宝穗与太太在雨伞掩护下﹐横过马路﹐本报记者与另一记者随即紧随﹐当本报记者尝试用低角度拍摄﹑以避过雨伞遮挡时﹐先被钟宝穗用雨伞拍打记者镜头。在场另一名记者用相机拍摄时﹐再被钟太使用手上的文件夹拍打镜头﹐并说﹕“你们的报道已损害了我们的声誉。”二人随后急步离开。 本报记者曾采访多宗医生因被病人投诉而接受医生会纪律聆讯的案件﹐每次记者与其他传媒都拍摄接受聆讯后离开医生会的情况﹐但今次则首次遭遇“暴力”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