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大的律师公司Borden Ladner Gervais发表报告说,在加拿大人拥有真正完全自动驾驶的汽车之前,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者仍然是汽车的主人或者是当时的驾车者。 该律师公司给真正的自动驾驶汽车的定义是“没有方向盘、完全不需要人来控制和驾驶的汽车”。 加拿大新闻社报道说,Borden Ladner Gervais律师公司指出,根据加拿大的法律,半自动驾驶汽车与装有巡航定速装置的汽车并没有本质的不同,所以现行的法规不需要修改就已经涵盖所有类型的汽车。 Borden Ladner Gervais律师公司认为,当真正的自动驾驶汽车出现时就需要修改现行法律,以明确车主是否在某种情况下要对自动驾驶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负某种程度的责任。 目前在包括加拿大在内的许多国家实行的是把汽车自动驾驶程度分为6级的SAE分级系统。0级意味着完全由人进行驾驶;5级意味着全自动驾驶;3级意味着驾车者仍然需要观察路况、并在需要的时候恢复手动驾驶;4级意味着仍然需要有人坐在驾驶盘后面,但基本人没有什么需要人来介入驾驶的情况。 加拿大Borden Ladner Gervais律师公司的结论是,不管怎么对汽车的自动驾驶程度进行分级,只有装有驾驶盘,车里的人就仍然逃不脱发生交通事故时要付的责任;另一个要付责任的是汽车制造商。 眼下的一个引人关注的例子是,最近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发生的Tesla电动汽车与货车相撞死亡事故的责任问题。虽然事故的原因仍然在调查之中,但有报道说撞车事故发生时Tesla车的驾车者在启动了自动驾驶系统后自己在看电影而不是在观察路况。 最后这个案例恐怕要由法官来决定是驾车者没有关注路况的责任还是Tesla汽车制造公司的责任,即其自动驾驶系统的路况传感器没有及时探测出货车变线进入了自己的车道;或者是双方都有责任、及各自责任的比例。 RCI with CBC ' V" ]2 _$ `6 Q% V+ P6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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