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6日,日本北海道以东860英里的北太平洋水域,在经中方允许后,美国海岸警卫队巡逻船Alex Haley查扣了一艘涉嫌非法捕渔的中方渔船Run Da,查获80吨三文鱼和1吨鱿鱼,随后交由中方海警2301号。wk!是不是要搞个大新闻啊?其实,整个事情其实没毛病,还体现中方海警实力的不断增强。
原因没毛病
这艘悬挂中方船旗的渔船长29英尺。首先被一架美国海警的C-130巡逻机发现其有非法使用漂网、未经许可捕鱼等嫌疑,然后引导附近最近的美国海警船去查看,事发地距离美国海警科迪亚克基地有500英里远。
美国海警船抵达现场后,先通过无线电与中方海警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沟通,包括确认渔船活动情、登记备案情况、国籍、许可等。觉得都没问题后,才与中方海警沟通达成一致,与搭船的中方渔业执法人员一起登船检查。因为根据国际法,在公海上,只有船旗国拥有对悬挂该国船旗的船只的行政管辖权。
结果发现了确凿的违法事实: 如非法使用漂网,联合国大会第46/215号决议,要求全球暂停使用大型漂网捕鱼。允许使用的漂网最大尺寸是2.5千米,而这艘船的船长承认其漂网尺寸是5.6英里,几乎是法律上限的好几倍。另外查获80吨三文鱼和1吨鱿鱼。
多说一句,公海大型漂网捕鱼,是一种“绝户网”行为,长达几十公里的漂网,从海面一直到水下100米,就像一堵墙,不论青红皂白把一切遇到的海洋生物捕杀,包括鱼类、鲨鱼、鲸、海鸟、海豹、海龟等格杀勿论,对于海洋生态是灾难性破坏,各国都禁止。
随后,6月21日,美国海警船随即把被扣渔船的监管权交给了日本西部92英里处日本海里的中方海警船2301号。后者负责把渔船及其29名船员将被带回中国进行法律起诉。
过程没毛病
北太平洋公海上的违规捕鱼问题,一直是个大问题。1991年《联合国大会第46/215号决议》对一些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的捕鱼行为进行了禁止。中方农业部也赞同。但当时中方海上执法力量过于羸弱,而犯事儿的不少是我们的渔船。根据国际法,公海上其他国家,哪怕是美国,也无权对中方渔船行政执法,咋办呢?
于是1993年,美中两国签署《关于有效合作和执行联合国大会第46/215号决议的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是1993年12月3日签署,为对方国家的执法官员登上本国船只进行检查,确定了具体的程序。相当与是授权。
但是,当时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远洋执法力量啊?于是谅解备忘录还确定了一项“搭船计划”,允许中方渔政执法人员,搭乘美国海警船只和飞机,在北太平洋一起巡航和执法,遇到嫌疑,则代表我方行使对中方船只的行政管辖权。
后来日本、加拿大也加入近年来,还派出了巡逻机等资源,联合行动,就出现了上面新闻的一幕。类似的还有好几次,如2008年联合执法抓住2艘违法漂网渔船,2012年也抓获。都是美国海警出船,中方出人,依法查扣,千里迢迢押解到中方近海交给中方处理。
谅解备忘录自1993年生效以来,中国向美国海警派出了111人次的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渔业执法,查扣涉嫌违法船只22艘。
最近一次是2014年,更夸张,从日本机场起飞的加拿大巡逻机,引导美国海警船,搭载中方执法官员,在北太平洋公海上抓捕违规漂网渔船,并真的“万里迢迢”押解到近海交给中方处理,这画面……
海警实力增强没毛病
从过程中,其实也能看出中方海警的发展和差距。
上世纪90年代,只能搭乘人家的船。
2002年开始,中方也努力派出了自己的渔政船,但很长时间我们船、性能差,更缺乏覆盖北太平洋海域的大型巡逻机、指挥控制网络。主力还是美国人。
2016年5月,中方海警仍然派出6名队员分三批搭乘美国海警船执行了3个月的联合巡逻。2016年7月,自己派出的两艘船也参加了34天的联合巡逻。
这次看,中方2301船已经在日本海巡航,而不是等着别人送到家门口。
相信未来随着海警力量的强大,应该会更多中方海警船出现在北太平洋,主动作为,而不是搭人家的船。
要说差距,一个是高性能远洋船只,一个是飞机,一个是信息化。
第一个好理解,也是全球最大造船国很容易赶超的。看看现在CCG的规模,还有全球最大的万吨级海警船!
第二个,看此次露脸的美国海警第17管区就知道,人家除了拥有巡逻船15艘、巡逻艇52艘,还有飞机17架,著名电影《海防最前线》里的“松雀鹰”直升机中队,就是他们的,负责北太平洋地区管理,更多是大型的C-130等机型,才能在茫茫大海上发现目标。要知道,固定翼飞机的巡逻效率,是直升机的4倍,是舰船的16倍!更别说飞机性能。
第三个就是信息化,能够在北太平洋广阔海域的飞机、舰船之间建立起联系,然后引导舰船赶赴500海里外的事发地,准确找到运动中的非法船只,这就是信息化的通信和指挥协调能力。
希望中国海警越来越强大吧!中国人在哪儿,就能管到哪儿!能“依法”管管别人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