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积极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
兰州市检察机关发布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兰州市检察机关为有效服务“强省会”战略,积极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部署开展了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回应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需求,办理了一批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好的案件,充分体现了对市场主体的真“严管”、真“厚爱”,为推动兰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案例一
甘肃某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陈某某单位行贿案
【基本案情】
2006年至2014年陈某某在任甘肃某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为了承揽2013年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某某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一期工程,在甘肃省嘉峪关市、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等处,多次向时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嘉峪关市市长、市委书记的郑某某(另案处理)行贿,折合人民币共计1720392元。
【检察履职过程】
审查逮捕,依法对陈某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经审查,陈某某系三家民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城关区院及时启动涉民营经济影响评估机制,从司法活动对涉案民企的影响进行评估,综合考虑陈某某所经营的公司在纳税、带动就业、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对社会做出的贡献,认为如果决定逮捕陈某某,会让企业经营陷入困局,不利于公司更好发展。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于2021年9月8日签订企业合规承诺书,逐项对制度制定、经营决策、生产运营等重点环节,对产品质量、财务税收等重点领域,对管理人员、决策人员等重点人员开展严格自查。在陈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的基础上,依据“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刑事政策要求,于同年9月9日对陈某某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实地走访,制发《企业合规自查建议书》。城关区院结合涉案公司经营现状,针对公司生产销售、融资投资、财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作了《企业合规自查建议书》送达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蔡某某承诺自查后及时提交企业合规计划书,并及时完成整改计划,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有效开展企业合规建设。
审查起诉,提出轻缓量刑建议。2021年9月27日城关区院以被告单位甘肃某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陈某某涉嫌单位行贿罪提起公诉,建议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五十万元;对被告人陈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适用缓刑。
监督整改,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检察机关监督涉案公司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从多个环节开展合规建设。健全了内部管控制度,缩减了预付款期限和额度,聘请了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并完善了企业《员工违纪处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财务总监岗位职责》、《合同执行监督控制岗位职责》、《会计工作岗位职责》等制度和办法,明确企业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促进了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案例二
甘肃某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张某某合同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5年1月被告单位甘肃某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兰州市西固区某某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承包位于该村的土地从事设施农业建设。之后,甘肃某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办理行政审批手续,违反设施农业用地的规定,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违法用地建设小木屋。兰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固分局于2018年7月4日、2019年1月29日依法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该公司。被告单位甘肃某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被告人张某某,明知设施农业用地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采用以广告宣传的方式,在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先后与陈某军、王某涛等8人签订租赁某某村田园小镇民宿木屋家庭农场的会员合同,骗取上述被害人会员费共计111.31万元。被害人发现该项目违法后,多次联系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要求退款未果。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家属积极向各被害人退还了收取的全部会员费,并取得各被害人谅解。
【检察履职过程】
接到侦查机关提前介入邀请函后,西固区院及时介入,了解案情,审查证据,引导侦查机关重点调取案件定性及涉案财产状况、开展追赃工作等方面的关键证据。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甘肃某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当地属于有一定影响的企业。该公司以设施农业项目为主,形成了联合村集体和全村村民的田园综合体,不仅提供了就业岗位,同时吸引了众多游客来此观光旅游,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被西固区列为重点扶持的农业龙头企业。但同时,本案也暴露出该公司在融资投资环节存在诸多漏洞。
此案涉及的被害人较多、涉案资金较大,检察机关将追赃挽损作为办案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向被告人张某某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相关司法政策的宣传教育,通过释法说理,该企业积极退还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本案具有企业合规审查工作的基础和条件。为给涉案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2020年12月9日检察机关向甘肃某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出《企业刑事合规自查建议书》。接到建议书后,该企业在第一时间自愿签署了企业合规承诺书,承诺加强合规经营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公司监管,预防企业犯罪。在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帮助下,企业在生产销售、融资投资、财税管理、职务廉洁、司法诉讼等各环节开展自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逐项进行了整改落实,较好完成了合规建设。
2021年12月15日西固区院对甘肃某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张某某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量刑建议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十五万元;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建议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五万元。西固区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已生效。
案例三
兰州某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杨某某串通投标案
【基本案情】
2019年4月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发布兰州某某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室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预算价格326.6万元。兰州某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区域副总经理杨某某为使其公司中标该项目,与兰州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某、甘肃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预谋对该项目进行围标。具体由兰州某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另外两家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制作标书,并由兰州某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范某某、刘某某分别代表甘肃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兰州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到达招标现场进行投标。2019年4月23日通过上述三家公司串通投标,兰州某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324.1万元的报价中标兰州某某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室项目。2021年11月19日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将犯罪嫌疑单位兰州某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涉嫌串通投标案移送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履职过程】
依法能动履职,启动企业合规审查。案件受理后,涉案企业了解到高检院正在开展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规审查申请,希望能够在积极开展合规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从轻处罚。经审查后,安宁区院到该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现有员工53人,主要服务于甘肃省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基础教育的信息化建设,2020年销售总额达3700余万元,纳税190万元,是辖区内的一家高新技术产业公司。在实地调查了解中也发现,该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规章制度、合同审核等方面存在重业务、轻监督等问题。鉴于该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在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缴纳税收等方面有较大贡献,经初步审查后认为该案具备启动企业合规审查的基本条件,经层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对该案正式启动企业合规审查。
制发检察建议,助推民营企业治理经案件审查和实地了解,发现涉案公司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规章制度建设、人员合规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在督促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及整改计划的同时,为帮助企业积极整改,助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强的个案检察建议。一是完善公司管理结构,要求公司健全监事会制度,并发挥监事在公司治理监督中的职责,尤其是加强对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检查监督。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公司对招投标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完善,研究落实实质性审核监管机制,建立内部惩戒体系,保证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是健全公司合规文化建设,要求公司通过专项合规培训,提高相关责任人员在项目招投标领域的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结合该案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并将合规文化传递至利益相关方,树立积极正面的合规形象。
合规考察评估,保障合规整改成效。为保证涉案企业“真合规”,真正做到客观、中立、专业、公正,在合规考察期内,安宁区院邀请市场监管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职律师等组成监督评估小组,对涉案企业进行了两次合规考察。其中在第一次考察中,监督评估小组针对涉案公司在合规制度完善、员工入职合规培训、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再次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意见。2022年1月经过第二次考察,监督评估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涉案公司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合规整改,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了招投标规章制度,提升了员工合规意识,评定涉案公司合规整改合格。
进行公开听证,依法作出不诉处理经过两次合规考察后,安宁区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代表以及监督评估小组成员参加听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认罪认罚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释说明,同时对实地走访民营企业的情况向参会人员进行了通报说明。涉案民营企业诉讼代表人详细汇报了企业合规整改情况,并就案件进行了深刻反思,保证一定深刻吸取教训,做到守法合规经营,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监督评估小组成员对评估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该公司从思想认识、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等方面都作出了针对性、实质性的改进,企业合规建设达到预期效果。经过认真评议,听证员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最终,安宁区院在参考合规整改情况和听证员意见的基础上,对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记者 张烁
(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