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政府今日动议立法,进一步推行削减汽车保险的计划,保障省内900万驾车者的权益,同时打击汽车保险系统内的诈骗不法行为。
+ @; ?) |1 _. \2 c财政厅厅长苏善民(Charles Sousa)及消费厅厅长奥拉司逖(David Orazietti),今日在省议会提出了“2014年打击诈骗及削减保费率法”(Fighting Fraud and Reducing Automobile Insurance Rates Act, 2014)。这是省府“汽车保费成本与削减保费率策略”的下一个步骤,也是两条相关法案在解散第40界议会时而胎死腹中的法案的合并版本。以上法案假如得到通过,除了会保障消费的权益以外,还会继续打击汽车保险的非法诈骗行为:
) R ~& Q; o1 t$ C*改革安省的“车保争议解决系统”(Auto Insurance Dispute Resolution System,简称DRS ),以帮助受伤的驾驶者尽快解决赔偿问题。行政上的改变,将有助于减低财政及行政上的压力。此类压力会增加成本,以致使到保费上升。 *管制拖车及意外汽车存放车房工业,采取措施杜绝有问题的经营手法。 ; I$ h9 x( ?1 O9 F. ^1 [0 D# O* R) |
*授权省府,改变现行的汽车遇事后60日的存放期做法。业界现行的做法,是可以将涉及意外的汽车收放于车房60日,并按此作出收费,毋须通知车主。法案生效落实执行时,拖车及汽车存放公司需事先得到车主或代理人的同意,才能将涉及意外的汽车拖走、存放及收费。他们并需将收费价目及其他的资讯公开列明,比如经营人、公司的名字及联络资讯。此外,所开出的收费单需列出每一项的收费及全部费用,才能向有关车主要求付款及收取付款。 q8 ] M c! K" _
省府并动议透过监察及执行的措施,将拖车纳入现行的商业汽车登记系统内,以改善道路的安全。 财政厅厅长苏善民说:“省府针对汽车保险诈骗及削减保费的行动已告奏效。我们今天动议的立法,是建基于过往的努力,并确保省民得到公平而可负担的汽车保费。我们定当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帮助他们节省金钱。” 消费厅厅长奥拉司逖说:“对于遇事而需要帮忙的驾驶者,我们正在强化他们的权益。消费者需要有信心的是,拖车司机受过正当的训练并公平对待他们。遇事而需要帮忙的驾驶者,是处于弱势的情况。我们要使他们感到受保护,我们要使我们的道路更加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