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蒙面人走进新闻演播室,他们是谁,他们是来干什么的?这一切还得从一块牌匾说起。
醒目的牌匾往往是招揽生意最直接的方式,只要是开商铺,无论是商店还是饭店或者是各种公司,一定都是要挂牌匾的。按照《哈尔滨市悬挂牌匾设置规范》,悬挂牌匾是需要城管部门的行政许可,然而最近在哈尔滨市的海关街上有几家商阜(音)就因为牌匾的行政许可和执法单位发生了纠纷,甚至冲突。
李建国在哈尔滨市海关街上经营一家手机店,已经开了很多年,卖各种手机配件,也能代充花费。他的妹妹在附近摆摊卖手表,属于违规占道经营,李建国说交这3000块钱手机话费,是为了让他们兄妹的生意能够顺利做下去。
3000块钱交到了尾号1205的手机号上,这个手机号用户名为罗某。但是李建国说他的实际使用人孙某是当时哈尔滨南岗城管局松花江区的负责人。
李建国说2014年交这3000块钱手机费让他家和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建立了联系,他的店门前之前违规摆放道匾,墙面上也违规贴了广告字,多年来都没有受到执法人员的查处,但在哈尔滨市南岗城管执法局松花江片区负责人孙某调离之后,情况改变了。
今年4月份,在一次执法过程中,李建国家的道匾被拆除没收,违规广告字也被拆掉,执法人员还和商户发生了言语冲突。
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说,当年这3000块钱的手机话费,在第二天的时候就已经转给了李建国本人,并且孙姓的工作人员是有收据的。但对此,李建国表示他并没有收到这笔钱。
李建国说他和他妹妹交了3000块钱手机费起到了两个作用,第一他和妹妹在附近可以违规占道摆摊,第二个就是李建国的手机店当街摆放道匾,那么在墙上贴广告字等违规的行为都没有被执法部门查处,而且李建国说了不止他们一家,附近很多商户都给我执法部门好处费。
记者调查后发现,大多数的商户都说没交给钱,但是个别商户却跟记者反应,给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交过好处费,这些交钱的商户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在近年来换过牌匾。
这家商户说,当时给了执法人员500块钱,但是所有给过钱的商户说,他们给的都是现金,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确实给过执法人员这笔钱。李建国给记者提供了一笔300块钱的微信转账记录,收款人是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单某。李建国说,他妹妹在违规出摊的时候,除了3000块钱手机费外,还多次给我单某好处费,大多数给的也都是现金,只有这一次微信转账记录。
4月24日,哈尔滨南岗区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证实,孙某、单某确实是南岗区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当中跟商户互相谩骂的男子,也是南岗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商户们说之所以给城管执法人员所谓的好处费,是因为他们的牌匾都没有经过城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办理行政许可需要五个审批要件,其中最难的就是需要载体产权人的同意书面证明,由于实际挂牌匾的过程当中,不少一楼商户的牌匾要按在二楼阳台的位置,二楼邻居签字的同意书成为审批能否成功的关键。
住户和住户的纠纷有时候很难调节,有些因素的存在让不少商户宁可走捷径也不走申请牌匾的许可。而类似问题在其他城市有效果比较好的解决方法。
哈尔滨市南岗城管执法局审批办主任蔡子朋介绍,在其他城市,他们会给老楼可以进行楼体改造,预留牌匾位置做牌匾构架,这样就能消除牌匾悬挂时产生的分歧和矛盾。
今天,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组织召开了规范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协调会,要求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建章立制,确保商户合法权益。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表示绝不护短,坚决整改。
针对城管执法人员的问题,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巡视员朱江,代表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给出了指导意见。朱江要求,哈尔滨市城管局对涉事的执法人员要尽快给出处理意见。
对于牌匾行政许可、悬挂乱象,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石昌敬表示,牌匾乱象确实客观存在,以香坊区为例,牌匾审批的可能都不到20%;少部分城管执法人员, 微腐败现象确确实实存在。
以问题为导向,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李思远表示,立行立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制度上保证商户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市城市管理局决定,今年年底前,取消已取得行政许可牌匾的年审制度;今年年底前,在哈尔滨市部分重点街路,将牌匾行政审批制度更改为备案制。为哈尔滨市悬挂牌匾全面实行备案制,积累经验。
新闻小贴士:行政许可与备案的区别
行政许可制度就是商户得拿齐材料,到城管局审批,城管局审批通过商家才能悬挂牌匾。
备案制就是商户可以先行悬挂牌匾,到城管局交材料备案,不需要城管局同意即可悬挂。但商家的牌匾一旦出现超宽、超大、遮挡二楼窗户等问题,由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经济发展最突出的问题,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要求,对于哈尔滨市牌匾乱象,哈尔滨市城管局要教育、监督、制度并重,下猛药治疴、做到百姓办事不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