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媒体质疑骊山建旅游度假区有关情况的说明]4月28日,有媒体刊发《深度|秦岭要拆而骊山要建“变味”的临潼旅游度假区》报道,我们高度重视,认真排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1年5月,在《西安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总体规划》中,规划建设总面积约27.33平方公里,按照《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规定,临潼旅游度假区不在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范围内。同时,项目建设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精神要求。
关于土地利用,2010年以来临潼旅游度假区所有组卷上报的勘界报告涉及地类,严格以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准;其中涉及的耕地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按质按量进行等额补充,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媒体反映的问题,严格依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排查核实,如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我们将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关注监督我们的工作。
西安市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