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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杠头儿 于 2011-10-29 23:4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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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广泛关注的以华人团体主导的多伦多反对禁鱼翅的斗争,已于本周二(10月25日)以惨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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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Y. Y* w' F, Z3 V A. `说是惨败不仅是因为多伦多市议会以38比4的压倒性高票通过“禁翅案”,社会舆论的一边倒,以及从议案的提出到通过在时间上的迅速,而且主张禁翅方只是用了一部由 Rob Stewart拍制的纪录片(Sharkwater),单刀直入,在舆论上抓住了民心。/ t7 l, T; b!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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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主张禁翅的理由并没有可靠证据的支持,只是光凭一部纪录片煽动民情。没有任何研究,数据或科学报告证明人类食用鱼翅正导致鲨鱼绝种。就连一些基本事实,如鲨鱼是否真是处于绝种状态,都没有独立数据。但是主张禁翅方打的是保护环境,保护动物的旗号;而这正是加拿大社会普遍关心的非常敏感的大是大非的问题。 因此,反禁翅团体应该正视问题(不能回避),针锋相对;把重点放在反驳禁翅的依据上(最好是搞出相反的数据或报告或纪录片);并一定要强调在事实还没弄清的情况下,就一窝蜂,感情用事,通过立法禁翅,以致伤害经济及就业,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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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2 v9 g; Z! y$ q1 O总之,只有抓住要点,才能赢得辩论,争取民心。然而,根据有关团体的新闻发布,华人媒体以及主流媒体的报道,反禁翅的依据或理由主要是建立在以下三点:1)食用鱼翅是“华人文化”(许多华人自己都不承认这一点),2)禁翅立法权属于联邦(好像联邦立法就可以;实际上也没有法律说市政府不能立法,市长不同意是怕花钱),3)只是多伦多禁翅起不到效果(言下之意要更大规模禁翅)。这些都是自己砸自己的脚。 事实说明,搞舆论宣传,笼络民心,不只是搞几个人去抗议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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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a8 l! ~6 S+ m: h) }: L可以这么说,在禁翅与反禁翅的这场政治辩论中,华人反禁翅力量还没进入角色就输给了对方。我们应该肯定华人团体能积极站出来参与民主过程,影响政府决策,这本身是一件好事,不论他们的立场或主张是否可取。在一些问题上,不同的公民由于利益的不同,持有不同的观点或立场,这也是正常的事。但问题是想搞政治,就要懂得怎样去搞,了解一点游戏规则,学一点政治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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